江歌母亲诉刘鑫案申请强制执行已通过审核,刘鑫成被执行人******
新京报讯(记者 彭镜陶)1月12日早上,新京报记者从江歌母亲江秋莲处获悉,其向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刘暖曦(原名刘鑫)赔偿金一案已通过审核,法院已立案。天眼查App显示,1月11日,刘暖曦新增被执行人信息,执行标的71.93万余元,执行法院为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。
据新京报此前报道,2022年12月30日,江秋莲与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二审维持原判。青岛中院认为,刘暖曦作为侵害风险的引入者和被救助者,未履行对救助者江歌负有的注意、救助、安全保障义务,对江歌遇害存在明显过错,其过错行为与江歌死亡后果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,刘暖曦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。法院维持一审判决,刘暖曦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.6万元、精神抚慰金20万元,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。
在被法院判决赔偿江歌母亲江秋莲近70万元后,刘暖曦向网友发起募捐,引发争议。1月4日上午,刘暖曦微博账号已被封禁,但当天中午微博上再次出现疑似其新账号,随后也被封禁。
江秋莲代理律师黄乐平曾表示,依据法律规定,刘暖曦应当在2023年1月9日(含当日)之前完成赔偿,否则江秋莲可在1月10日起两年内向一审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。
1月9日,江秋莲向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询问是否收到刘暖曦的赔偿款,法院查询后,表示暂未收到。江秋莲表示,她已于当日前往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,审核期为七天。(新京报)
台湾最新癌症登记报告:大肠癌连15年居首****** 中新网12月29日电 据台湾《联合报》报道,台当局卫生福利部门29日公布台湾地区最新癌症登记报告称,2020年平均每4分19秒就有1人罹癌。在岛内十大癌症排行中,大肠癌连续15年居第一。 根据台湾地区2020年癌症登记报告,新发生癌症人数为121979人,较2019年增加725人,2020年全癌症发生年龄中位数为64岁,与2019年相同,各主要癌症发生年龄中位数,除了大肠癌、肺癌及子宫颈癌延后1岁,皮肤癌早1岁,其余与2019年相同。 台当局“国健署”癌症防治组组长林莉茹表示,癌症发生人数集中50岁以上,占8成3,癌症发生人数增加以70至79岁较明显;减少以50-59岁较明显。而部分发生年龄中位数较全癌症早的癌别,口腔癌及子宫颈癌为58岁、乳癌及子宫体癌为56岁、甲状腺癌为50岁。 台湾地区十大癌症发生人数(男女合计),依序为大肠癌、肺癌、女性乳癌、肝癌、口腔癌(含口咽、下咽)、前列腺癌、甲状腺癌、胃癌、皮肤癌、非何杰金氏淋巴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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